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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就上今天看的精神科,精神分裂是精神科中很常見的診斷喔,我們實習期間的八位同學照顧的個案都是精神分裂,但精神分裂只是個統稱,它還分做其他類型,下面會介紹他的病因、分類、診斷及治療喔!不過因為是課本的東西,多少有點艱深,如果有興趣可以問喔,我會的都可以回答,不會的我也會盡量找答案給你的:)

 

<病因>


精神分裂症是很常見的一種精神疾病,亞洲發生率約0.2~1%,好發15~45歲青年及成年早期,一級血親曾罹患此病者比一般人更容易發病。


目前來講精神分裂並沒有確定的病因,但主要與下列幾點有關:

1.遺傳:研究顯示,精神分裂的發病與遺傳極為相關,一般人口發病率約1%,但若父母罹患此病,機率提升為6%,若為同卵雙胞胎則提升48%。

2.生化因素:學者認為精神分裂症與體內多巴胺(Dopamine)濃度過高有關,因此服用抗精神病藥阻斷末梢神經多巴胺接受器,減少體內多巴胺而達到控制正病徵(即妄想、幻覺等一般人不會有的症狀),而病人情感平淡、退縮(即負病徵,如:衛生習慣差、社交退縮等,正常人也可能有的症狀,因此較不易察覺)則與正腎上腺素減少有關。

3.壓力、藥物濫用:臨床發現,過度的壓力會導致多巴胺傳導增加,而成癮藥物則易與體內生理機制產生交互作用。

4.精神分析(即本我:享樂原則、自我:現實原則、超我:道德原則)理論學派認為精神分裂症病患急性期自我機能異常(即無現實感)使個案在現實生活表現內向、孤僻、自戀、怪異行為等。

5.家庭互動:研究發現精神分裂病患與家庭溝通模式上普遍都有問題,使個案與家庭無法建立親密關係,因此學者懷疑這是造成個案致病因之一。學者提出以下論點:1)雙重束縛理論-強調父母給予子女矛盾、相反的訊息,而使得子女左右為難而影響判斷力。2)高情感表露-指父母情緒過為嚴苛批評、過分干涉與擔憂(即兩極化的情緒),不僅易使子女罹患精神分裂,也容易在治療後復發。3)偽共生-及互動僵化的家庭,家庭成員無良好的支持與溝通,易使其與外界現實環境產生互動障礙而導致精神分裂。4)婚姻分裂、歪斜-當父母之間有所衝突,或是父母有義方過度自我中心而扁吮另一方角色功能,進而拉攏、討好異性子女,使子女對同性雙親無法完成認同發展,而影響子女無法發展健全的人格。

6.社會層面:統計發現,精神分裂定患多為低社經階層者


<臨床症狀>


可分為原發性及續發性症狀,原發性症狀簡稱4As:及思考聯想障礙(如思考中段、語無倫次、答非所問等)、情感障礙(如情感平淡、不恰當的情感、情感表露減低等)、自閉(如脫離現實,沉浸在自我的幻想世界中)、矛盾情感(同時存在兩種極端的感受或看法),加上聽幻覺(簡稱AH)即稱5As。而續發性症狀則包括幻覺(聽幻覺最常見)、妄想、錯覺、回音症、違拗正、自動症、刻板動作、作態行為等。


※補充:正病徵與負病徵

《正病徵》是指正常功能過量或扭曲,見於急性發作,發病期短預後佳,症狀包括妄想、幻覺、怪異行為、自言自語、自傷等,治療以第一代抗精神病藥(僅正病徵)如Haloperidal或第二代clozapine(正負病徵皆有效)。

《負病徵》指正常功能的減弱或喪失,急性期、殘留期都會出現,發病期長預後差,症狀如情感平淡、語言貧乏、缺乏對事物的興趣、社交退縮、個人衛生習慣不佳等,治療以第二代抗精神病藥(正負病徵皆有效)並配合復建治療。


<診斷標準及分類>

精神分裂症狀持續六個月以上即可成立診斷,症狀超過兩年即為慢性精神分裂,六個月到兩年為亞急性。

其診斷依DSM-Ⅳ標準如下:

1.時間:症狀至少持續六個月,其中至少包含一個月的發作期(即在一個月內需有妄想、幻覺、無組織言論、錯亂僵值行為及負病徵症狀,至少兩項)也可能包括前驅期、殘餘期。

※補充:病程發展

《前驅期》負病徵,先前功能明顯下降,角色功能缺失、個人衛生習慣差、平淡不適切情感、溝通障礙等症狀,親友常描述病人的人格改變或不再像同一個人,期間長短差異很大,而且難界定從何時開始。

《發病期》正病徵,精神症狀明顯,妄想、幻覺、聯想鬆弛、將值行為等症狀,其特徵一定含有正病徵,可能合併負病徵。

《殘留期》類似前驅期症狀,但在發病期後發生,包含兩項以上負病徵。

2.症狀:一個月內(即發病期)出現以下至少兩項症狀:妄想、幻覺(聽幻覺為主)、無組織言論(如語無倫次、聯想鬆弛)、錯亂或僵直行為(如隨地大小便、強迫行為、臘樣屈曲等)、負病徵。

未達到精神分裂標準者如症狀少於六個月但持續至少一個月則診斷為類精神分裂症,短期精神病的診斷標準是疾病症狀少於一個月,但至少持續一天,其至少出現精神分裂症前四項診斷的其中一項,且病人最終能恢復病前的功能狀態。

 

而精神分裂有可分為以下五種亞型:

1.錯亂型:佔所有精神分裂症約25%,好發25歲以下,初次發病,故又稱為青春型,此類特徵為以上五種症狀皆有

2.僵直型:佔所有精神分裂症約5%,主要診斷標準是兩項以上錯亂行為(僵直性呆僵、極端違拗症、刻板動作、作態行為、過度活動、不語症、回音症等。)搭配其他任一項以上的症狀,此種個案容易抗拒治療,又可分為呆僵與興奮(躁動)兩種,有些個案會有呆僵及興奮交替的情形。

3.妄想型:所佔比例最高約40%,較常發生在晚年預後佳,主要症狀有妄想及幻覺,其他三項症狀不明顯,妄想型精神分裂個案特徵如焦慮、憤怒、爭辯、暴力(防暴力行為)、社會人際障礙(極端重視人際互動)等。

4.未分類型:不符合錯亂型、妄想型及僵直型精神分裂者。

5.殘留型:至少發病過一次,經治療後仍殘留負病徵者(兩項以上),但無明顯正病徵,見於慢性、亞急性個案。


<治療>

精神分裂主要是以藥物治療並配合復健,藥物可使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藥clozapine、risperidone等,可控制個案思考障礙、躁動、妄想、幻覺等症狀,當個案出現極度不安或暴力行為時,可採快速安神療法(RN),極短時間重複注射短效抗精神病藥物(常用haldal 10mg)若治療無效,可考慮電氣痙攣療法(ECT),尤其僵直型精神分裂使用ECT較有效。個案極性期症狀穩定後即可開始心理治療、環境治療、職能治療、團體治療等輔助進行


精神疾病對於大眾而言,普遍想法都是恐懼及羞恥的,這使得許多個案及家屬避諱就醫而延誤治療,這反而會造成疾病難以控制,若個案具有暴力行為的話更可能造成社會危險,尤其在看過許多個案入院經過經常寫著因為毆打父母、友人甚至持刀而被警察強制入院的也不在少數,因此若發現親友有些怪異的行為出現最好可以勸導就醫,若行為已經嚴重影響生活者可以報警要求強制送醫。

雖然說的精神病患好像很可怕,其實有些個案是挺可愛的喔,當然只要他的症狀控制良好,其實還是可以跟正常人互動良好的喔,所以也別歧視這些病友,適當的友善對他們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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